10月24日上午,长泰县召开“贯彻落实县委全会精神加快旅游发展推进会”,分管旅游的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曾剑平和副县长参加会议,全县9个乡镇(场、区)书记和分管旅游领导,20多家旅游企业共5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会上,长泰县旅游局局长洪昭勇分析了2012年国庆、中秋黄金周期间的运行情况、存在问题,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。曾剑平常委对长泰县旅游业的现状进行了分析,总结了近阶段长泰县县委、县政府作出关于旅游的决策、部署,并强调从把握大背景,整合旅游资源,加强市场营销,加强部门协作,早日出成效等五个方面乘势而上,全面推进长泰旅游事业的发展。
会议下发了五份重要的文件,一是长泰县委、县政府《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;二是《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泰县发展旅游产业奖励办法的通知》;三是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试行委托旅行社办理公务活动的通知》;四是《长泰县农家乐星级评审奖励暂行办法》;五是《关于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通知》。
《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泰县发展旅游产业奖励办法的通知》(泰政综〔2012〕86号)共有三十三条,从星级酒店排污设施、城市基础配套、卫星收视,旅游企业税收,景区对外连接道路,旅游广告,农家乐奖励扶持等方面进行奖励、扶持。鼓励创建旅游品牌,对新评定为国家5A 、4A、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、150万元和30万元;新评定为五星、四星、三星级酒店一次性奖励200万元、100万元和20万元;对新评为五星、四星、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分别给予奖励15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等等。该《奖励办法》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-2015年12月31日。